晋 时部分地区实行五丁抽三的兵役制度,南北朝 时因称必须服役的人家为“三五门”。
晋 时部分地区实行五丁抽三的兵役制度, 南北朝 时因称必须服役的人家为“三五门”。
《宋书·武念传》:“ 武念 , 新野 人也。本三五门,出身郡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