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中、重三种刑法。
《周礼·秋官·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詰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 郑玄 注:“典,法也。”《宋书·明帝纪》:“夫愆有大小,宪随宽猛,故五刑殊用,三典异施。” 唐 杨炯 《少室山少姨庙碑》:“纠万人者施以八刑,詰四方者戒之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