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所领部队。《后汉书·顺帝纪》:“调五营弩师,郡举五人,令教习战射。” 李贤 注:“五营,五校也。谓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等五校尉也。” 隋 虞世基 《讲武赋》:“选羽林於六郡,詔蹶张於五营。”
2.泛指诸军营。 唐 高适 《信安王幕府》诗:“雷霆七校发,旌旆五营连。” 宋 刘克庄 《鹊桥仙·乡守赵计院生日》词:“四民香火,五营笳吹,来献一杯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