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律诗以仄声起者,谓之正格;以平声起者,谓之偏格。七言律诗反是。绝句同此。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艺文二》:“第二字平入,谓之偏格。如‘四更山吐月,残夜水明楼’之类。 唐 名贤辈诗,多用正格,如 杜甫 律诗,用偏格者十无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