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谓统治者所掌握的生、杀、贵、贱、贫、富六种权力。
《国语·齐语》:“昔者先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为之终,而慎用其六柄焉。” 韦昭 注:“柄,本也;六柄,生、杀、贫、富、贵、贱也。”《后汉书·崔駰传》:“六柄制于家门兮,王纲漼以陵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