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连坐。谓旧时犯法者的家属、亲族和邻居等连带受刑罚。
《后汉书·陈蕃传》:“ 超 没 侯览 财物,浮诛 徐宣 之罪,并蒙刑坐,不逢赦恕。” 清 郝懿行 《补<宋书·刑法志>》:“伏待刑坐,上特原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