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hé yì zhì
拼音:hé yì zhì
注音:ㄏㄜˊ 一ˋ ㄓˋ
繁体:合議制
合议制的基本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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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于第一审、第二审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与“独任制”相对。
合议制的词语解释
合议制[ hé yì zhì ]
⒈ 与君主专制政体相对。各资本主义国家组成内阁政府,由首相和各部大臣共同商议国事,谓之合议制。法院审理案件实行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制度。
合议制的国语辞典
合议制[ hé yì zhì ]
⒈ 法律上指由推事三人以上组织审判机关来施行裁判权者,称为「合议制」。
合议制的详细介绍
与君主专制政体相对。各资本主义国家组成内阁政府,由首相和各部大臣共同商议国事,谓之合议制。
清 端方 《请改定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查东西各国无不有责任内阁,责任内阁者,合首相及各部之国务大臣,组织一合议制之政府,代君主而负责任者也。”
法院审理案件实行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制度。
合议制的释意
由法定的几名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判决案件的制度(区别于“独任制”)。
合议制的英文翻译
Collegiate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