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停止。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四:“酒行数过, 县君 不等宣教告止,自立起身道:‘官人慢坐,奴家家无夫主,不便久陪,告罪则箇。’”《天雨花》第四回:“ 维明 已不胜酒力,老夫人犹自劝频频,御史告止不能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