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告讦。
《韩诗外传》卷五:“ 秦 之时,非礼义、弃《诗》《书》、略古昔,大灭圣道,专为苟妄,以贪利为俗,以告猎为化,而天下大乱。” 许维遹 集释:“ 闻一多 先生云:‘《集韵》擸与擖同。擖有猎揭二音。音揭者则与訐同音。告猎,即告擸(擖),亦即告訐也。’案: 闻 説是也,‘訐’‘猎’音近,故义亦近。”参见“ 告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