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语。僧众。
2.使百姓和顺。
佛教语。僧众。
唐 义净 《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二:“见客僧创来入寺,於五日内,和众与其好食,冀令解息。”
使百姓和顺。
唐 黄滔 《多宝塔碑记》:“至如戢兵保土,安民和众之类,亦犹川陆之徂 秦 适 洛 焉。” 清 梅曾亮 《赠林侍郎序》:“然后能勤民急公,丰财和众,礼俗达而政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