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代对在京的官吏进行考核的四条标准。《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乃定以四格,一曰守,二曰才,三曰政,四曰年,以别其等而送部。”参见“京察”。
清 代对在京的官吏进行考核的四条标准。
《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乃定以四格,一曰守,二曰才,三曰政,四曰年,以别其等而送部。”参见“ 京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