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犯罪官吏剥夺其职务令服劳役的一种制度。
《梁书·元帝纪》:“长徒鏁士,特加原宥;禁錮夺劳,一皆旷荡。” 南朝 陈 徐陵 《陈武帝即位诏》:“亡官失爵,禁錮夺劳,一依旧典。”《隋书·刑法志》:“夺劳百日,杖督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