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的才能和气度。
《汉书·何武传》:“初, 武 为郡吏时,事太守 何寿 。 寿 知 武 有宰相器,以其同姓故厚之。”《后汉书·陈忠传论》:“ 陈公 居理官则议狱缓死,相幼主则正不僭宠,可谓有宰相器矣。”《新唐书·李藩传》:“ 裴垍 白 宪宗 ,谓 藩 有宰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