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病辞官。
《新唐书·裴度传》:“ 大和 四年,数引疾,不任机重,愿上政事。” 宋 叶适 《故待制赵公墓志铭》:“召仍太府,权户部侍郎。未几,三引疾。” 清 戴名世 《<刘退庵先生稿>序》:“先生以进士起家,歷官郎署,非其好也。未几,即引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