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惠文冠。
2.为法冠“柱后惠文”的省称,因以指代法禁。
即惠文冠。
晋 傅咸 《赠何劭王济》诗:“金璫缀惠文,煌煌发令姿。” 唐 韩愈 《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诗:“鱟实如惠文,骨眼相负行。”
为法冠“ 柱后惠文 ”的省称,因以指代法禁。
宋 黄庭坚 《次韵子瞻送穆父》之一:“又触惠文江海去,快帆谁与挽令回。”参见“ 惠文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