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爱与恩泽。
犹恩泽。
《汉书·郑崇传》:“朕幼而孤,皇太太后躬自养育,免于襁褓,教道以礼,至於成人,惠泽茂焉。” 晋 葛洪 《抱朴子·汉过》:“其所用也,不越於妻妾之戚属;其惠泽也,不出乎近习之庸琐。” 宋 马永卿 《嬾真子》卷三:“ 汉 律三人以上无故饮酒,罚金四两。故 汉 以赐酺为惠泽,令得羣臣饮酒也。” 清 唐甄 《潜书·匪更》:“官守不明,惠泽不行,名存而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