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戮和没收。重要的杀,较轻的没收入官为奴婢。
⒈ 杀戮和没收。重要的杀,较轻的没收入官为奴婢。
例父母宗族,皆为戮没。——《战国策·燕策》
英kill and confiscate;
犹杀戮。
《战国策·燕策三》:“ 秦 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 俗多忌讳之禁,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