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率领的部队。
管辖的部门或管领的部属。
《汉书·何并传》:“ 并 下车求勇猛晓文法吏且十人,使文吏治三人狱,武吏往捕之,各有所部。”《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三年》:“请令诸路提点刑狱官亲行所部,凡翻异驳勘之狱,同守臣审鞫,便宜予决,毋得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