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权宜除授官员。《元典章·刑部八·取受》:“三年一次,朝廷差官迁调,若有急缺去处,从行省选注,谓之承权勾当。”
谓权宜除授官员。
《元典章·刑部八·取受》:“三年一次,朝廷差官迁调,若有急缺去处,从行省选注,谓之承权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