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射时站在箭靶旁查看。
《宋史·礼志十七》:“苑中皆有射棚,画晕的。射则用招箭班三十人,服緋紫绣衣、帕首,分立左右,以唱中否。”《元史·刑法志四》:“诸军士习射,招箭者不谨,致被伤而死,射者不坐,仍徵烧埋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