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政和 间对县主的改称。
《宋史·礼志十八》:“ 徽宗 改公主为姬,下詔曰:‘……近命有司稽考前世, 周 称“王姬”,见於《诗》《雅》。“姬”虽 周 姓,考古立制,宜莫如 周 。可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