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规定的数目。《宋史·食货志下五》:“大中祥符 元年,詔 瀘州 南井 灶户,遇正、至、寒食各给假三日,所收日额,仍与除放。”
每日规定的数目。
《宋史·食货志下五》:“ 大中祥符 元年,詔 瀘州 南井 灶户,遇正、至、寒食各给假三日,所收日额,仍与除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