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丙科。
《汉书·匡衡传》“ 衡 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调补 平原 文学” 唐 颜师古 注:“《儒林传》説岁课甲科为郎中,乙科为太子舍人,景科补文学掌故。” 王先谦 补注引 周寿昌 曰:“景科即丙科, 颜 在 唐 时讳丙也。《儒林传》自作丙科。”参见“ 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