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心。
2.实情。
3.原来的感情。
本心。
《后汉书·王望传》:“今 望 怀义忘罪,当仁不让,若绳之以法,忽其本情,将乖圣朝爱育之旨。”
实情。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词讼》:“狡诈之徒,欲陷害怨家,恐细事不准,务张大其词,以耸上听,及其准后,始将所告本情説出。”
原来的感情。
《南史·范泰传》:“与 范 本情不薄,中间相失,傍人为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