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伴当。
伙计。
《水浒传》第三回:“街坊邻舍,并 郑屠 的火家,谁敢向前来拦他。”
以处理尸体为职业的人。
《清平山堂话本·错认尸》:“叫了两箇火家,来河下捞起尸首。”《金瓶梅词话》第二六回:“﹝ 西门庆 ﹞自买了一具棺材,讨了一张红票, 賁四 、 来兴儿 ,同送到门外 地藏寺 ,与了火家五钱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