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灼龟甲占卜吉凶时,其裂纹似玉之裂痕者,称为“玉兆”。
《周礼·春官·太卜》:“太卜掌三兆之灋,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郑玄 注:“兆者,灼龟发於火,其形可占者。其象似玉、瓦、原之舋鏬,是用名之焉。” 唐 马吉甫 《蜗牛赋》:“海蛤无脛,江龟有灵,怀珠胎以自伐,韜玉兆以先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