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以美石的酒器,次于玉爵。
《周礼·天官·内宰》:“大祭祀,后祼献则赞,瑶爵亦如之。” 郑玄 注:“其爵以瑶为饰。”《礼记·祭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旧唐书·禇无量传》:“又祭天之器,则用陶匏,亦无瑶爵。”《宋史·乐志八》:“斟以瑶爵,神灵燕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