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难以量刑之罪。
《后汉书·鲁恭传》:“小吏不与国同心者,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贼,不问曲直,便即格杀,虽有疑罪,不復讞正。”《魏书·刑罚志》:“ 汉武 时,始启 河 右四郡,议诸疑罪而謫徙之。” 唐 虞世南 《赋得慎罚》:“政宽思济猛,疑罪必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