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陌。
《宋书·晋平剌王休祐传》:“﹝ 休祐 ﹞裒刻所在,多营财货。以短钱一百赋民,田登,就求白米一斛,米粒皆令彻白,若有破折者,悉删简不受。”《金史·食货志三》:“时民间以八十为陌,谓之短钱;官用足陌,谓之长钱。”参见“ 短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