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刊行并予销毁。
亦作“禁毁”。禁止、烧毁。多指书籍。
黄节 《李氏<焚书>跋》:“ 明 季此书两经禁燬:一焚於 万历 之三十年,为给事中 张问达 所奏请;再焚於 天启 五年,为御史 王雅量 所奏请。”如:禁毁书目。
见“ 禁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