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擒获的俘虏。
《后汉书·蔡邕传》:“ 非子 享土於善圉, 狼瞫 取右於禽囚。” 李贤 注:“《左传》曰:战於 殽 , 晋襄公 缚 秦 囚,使 莱驹 以戈斩之。囚呼, 莱驹 失戈, 狼瞫 取戈斩之,遂以为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