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科输。《宋史·食货志上五》:“﹝ 熙寧 ﹞十年,知 彭州 吕陶 奏……自 熙寧 六年施行役法,至今四年,臣本州四县,已有宽剩钱四万八千七百餘贯,今岁又须科纳一万餘贯。”
犹科输。
《宋史·食货志上五》:“﹝ 熙寧 ﹞十年,知 彭州 吕陶 奏……自 熙寧 六年施行役法,至今四年,臣本州四县,已有宽剩钱四万八千七百餘贯,今岁又须科纳一万餘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