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儿子的人以别人(通常是本家族的同辈人)的儿子承继;立继承人。
确立王位继承人。
《史记·孝文本纪》:“古者 殷 周 有国,治安皆千餘岁,古之有天下者莫长焉,用此者也。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
谓无子而以同宗之子承继。
《儒林外史》第六回:“如今把个正经主儿去了,这些家人小廝都没个投奔,这立嗣的事是缓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