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赈济。清 龚自珍《地丁正名》:“我 仁皇帝 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他赋,有赐蠲、赐缓、赐賑而无赐復。”
⒈ 给予赈济。
给予赈济。
清 龚自珍 《地丁正名》:“我 仁皇帝 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他赋,有赐蠲、赐缓、赐賑而无赐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