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阐明事理。 隋 王通 《中说·事君》:“ 房玄龄 问史,子曰:‘古之史也辩道,今之史也耀文。’” 阮逸 注:“辩道,约理明变。”
2.巧伪之道。 明 叶子奇 《草木子·原道》:“‘人之为道而远人。’ 子思 言此之时,佛氏之教未入中国,已虑其絶人伦、去人事,始谓之辩道矣;其虑可不谓远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