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官府谓无罪释放。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杂课·赃罚》:“每年上司查取赎鍰起数,开报达部。无,则以一二雀角小事,俱经逐释,并无罚有赎穀回覆。”
旧时官府谓无罪释放。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赃罚》:“每年上司查取赎鍰起数,开报达部。无,则以一二雀角小事,俱经逐释,并无罚有赎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