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死后,他的妻子称为某人的遗孀。
犹寡妇。
唐 韩愈 《与郑相公书》:“计供葬事外,尚有餘资。今 裴押衙 所送二百七十千,足以益业,为遗孀永久之赖。” 阮朗 《十年一觉香港梦·杀手初出击》:“死者遗孀与七岁遗孤 张强 昨日摄于殓房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