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邦灋”。管理百姓的通法。亦泛指国家大法。
亦作“ 邦灋 ”。管理百姓的通法。亦泛指国家大法。
《周礼·秋官·大司寇》:“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灋断之。” 郑玄 注:“邦法,八法也,以八法待官府之治。”《新唐书·韦处厚传》:“以邦法从事。”参见“ 八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