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以酒食相结党。
2.酒伴。
谓以酒食相结党。
《后汉书·桓彬传》:“时中常侍 曹节 女壻 冯方 亦为郎, 彬 厉志操,与左丞 刘歆 、右丞 杜希 同好交善,未尝与 方 共酒食之会, 方 深怨之,遂章言 彬 等为酒党。”
酒伴。
清 曹寅 《松茨四兄远过西池用少陵可惜欢娱地都非少壮时十字为韵感今悲昔》之十:“酒党日已散,婚宦方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