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驿站传递信件的业务。《清史稿·兵志十二》:“﹝ 光绪 ﹞三十九年,刘坤一、张之洞 条陈新法,谓驛站耗财,不如仿外人之邮政。邮政递信速,驛政文报迟。”
指驿站传递信件的业务。
《清史稿·兵志十二》:“﹝ 光绪 ﹞三十九年, 刘坤一 、 张之洞 条陈新法,谓驛站耗财,不如仿外人之邮政。邮政递信速,驛政文报迟。”